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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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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

一、评选依据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安工大〔2020〕7号)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graduate.ahut.edu.cn/info/1176/8429.htm(下文中所提附件在此链接中下载)

二、名额分配

我院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1个,学业奖学金各等次分配比例以文件为准。

三、评选程序

组织和制度建设

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申请(9月17日17:00前)

1.国家奖学金

符合文件中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2、3、4、5、6,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注意事项)。

2.学业奖学金

符合文件中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2、4、5,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注意事项)。

)初评(9月18日-19日)

由评审委员会派出的评议小组对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初评、统分公布

)答辩(9月20日)

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组织进行公开答辩并录像。

)公示(9月23日-27日)

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材料报送

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申报时间节点,过时不候。证明材料如无原件的可以提交扫描件、网页截图等,如提供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等其它非原件材料,须找导师签字,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可以补充,但不作更换修改。

(二)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可同时获得学业奖学金,具体参照文件说明。

(三)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1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评选。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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