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依据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安工大〔2020〕7号)。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三)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graduate.ahut.edu.cn/info/1176/8429.htm(下文中所提附件在此链接中下载)
二、名额分配
我院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1个,学业奖学金各等次分配比例以文件为准。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和制度建设
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9月17日17:00前)
1.国家奖学金
符合文件中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2、3、4、5、6,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注意事项)。
2.学业奖学金
符合文件中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2、4、5,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注意事项)。
(三)初评(9月18日-19日)
由评审委员会派出的评议小组对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初评、统分、公布。
(四)答辩(9月20日)
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组织进行公开答辩并录像。
(五)公示(9月23日-27日)
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六)材料报送
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申报时间节点,过时不候。证明材料如无原件的可以提交扫描件、网页截图等,如提供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等其它非原件材料,须找导师签字,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可以补充,但不作更换修改。
(二)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可同时获得学业奖学金,具体参照文件说明。
(三)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1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评选。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