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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2

一、总体要求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2021〕7号)、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总体参照《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安工大〔2020〕7号)文件规定,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进行细则修订。

二、细则修订

(一)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部分

学生干部计算依据为:参加学校、学院、班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的研究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的,给予一定的社会实践分。身兼多职者,只就高计算一项。

职务

优秀

合格

校研会主席团成员;院研会主席

5

4

校、院研会部长;班长;党、团支部书记

4

3

校、院研会副部长;副班长;党支部副书记

3

2

班委(团支委、党支委)成员;校、院研会干事

2

1

(二)学科竞赛部分

1.《2023年度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参赛目录》中C类赛事的国赛按照校级比赛加分。

2.学院和院党委举办的学科类竞赛,按照校级比赛进行加分。

三、其它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拥有评选方案及评选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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