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安工大〔2025〕80号)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艺便〔2026〕3 号),现就2026年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标数额
国家奖学金等额指标3名。
二、参评对象
2024级、2025级、2026级全日制研究生。
2026级研究生新生符合《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艺便〔2026〕3 号)第三条的可申请参评。
三、评选方式与程序
9月4日前,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将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
9月7日前,学院在研究生各年级组织开展宣传动员。
9月11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院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初评,逾期不予受理。
9月18日—21日,申请学生参加公开答辩并录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排序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学院网页公示评审结果。
9月21日—25日,学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实名书面申诉。
9月28日前,上报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
四、其他补充说明
1.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所有评分项必须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所有研究成果均以研究生院最后认定为准。
2.评选阶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果发现有伪造材料现象,涉及的申报者取消学业期间评奖评优资格。其他相关要求以研究生院下发文件为准。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9月3日
艺术与设计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安工大〔2025〕35号)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艺便〔2026〕3 号),现就2026年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级、2025级、2026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方式与程序
9月4日前,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将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
9月7日前,学院在研究生各年级组织开展宣传动员。
9月11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院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初评,逾期不予受理。
9月18日—21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排序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学院网页公示评审结果。
9月21日—25日,学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实名书面申诉。
9月28日前,上报学业奖学金推荐人员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
三、其他补充说明
1.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所有评分项必须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所有研究成果均以研究生院最后认定为准。
2.评选阶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果发现有伪造材料现象,涉及的申报者取消学业期间评奖评优资格。其他相关要求以研究生院下发文件为准。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9月3日
附件:
1.《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安工大〔2025〕80号)
2.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安工大〔2025〕35号)
3. 《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艺便〔2026〕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