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扎实推进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9月21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宣讲活动,主题是规范通用语言文字,坚守法治育人底线。副院长佘醒主持活动。
会议强调:语言文字是教育教学的基础载体,更是立德树人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教育教学场景规范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全体教师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职业义务。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和品行示范者,一言一行、一字一句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育人作用。全体教师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表率作用,坚持课堂教学、师生沟通、公务办公、公开宣讲全程使用标准普通话,教案课件、公示文件、板书文稿、育人资料全面使用规范汉字,主动杜绝方言授课、用字不规范、网络低俗用语等不良现象,以标准用语、规范用字为学生树立良好标杆。同时,全体教师要率先严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底线,牢固树立法治育人思维,规范从教言行、恪守育人初心、依规文明施教,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规范语言、严守法治融入日常育人全过程,以文明用语涵养优良校风学风,以法治操守践行立德树人使命,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以语育人、以法立教,为学生健康成长筑牢坚实根基。
下一步,学院将持续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要求融入育人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与规范用字自查,不断提升全院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原文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12/t20251227_450731.html
(撰稿:蔡劭星 审核:孙海澄 佘醒 肖旺群)